首先,这三者毋容置疑太子的地位最高。太子,身为国家的储君,法定的皇位继承人,地位仅次于皇帝、皇后,拥有自己的官僚系统—“东宫”,可自置僚属,置太子三师、太子三少等与朝廷大同小异的官员。同时,太子还能在京师,合法的拥有还拥有一支类似于皇帝禁*的私人卫队“太子诸率”。而皇太子的妻妾也如皇帝的妃嫔一样,有正式的封号,如太子妃、良娣、孺人等。
身为帝国的储君,太子就是君,而亲王、郡王虽是王,但归根结底也是臣,君与臣之间,自然君最重,臣最轻,正所谓“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”,身为君的太子,亲王、郡王这些臣子,岂能不敬呢?
其次,至于亲王、郡王之间地位谁最高?显然是亲王,历代自有亲王、郡王始,就是亲王最大,郡王次之。
亲王、郡王爵位,始于北周。
北周时期,周武帝仿《周礼》,置十一等爵,即王、郡王、县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县侯、县伯、县子、县男、乡男。隋代,隋文帝更改封爵,改十一等爵为九等爵废县王、乡男,置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九等。
自隋代开始,王品级被定为正一品,郡王品级被定为从一品,由此亲王的地位自然要高于郡王。
凡爵九等:一曰王,食邑万户,正一品;二曰嗣王、郡王,食邑五千户,从一品;三曰国公,食邑三千户,从一品;四曰开国郡公,食邑二千户,正二品;五曰开国县公,食邑一千五百户,从二品;六曰开国县侯,食邑千户,从三品;七曰开国县伯,食邑七百户,正四品上;八曰开国县子,食邑五百户,正五品上;九曰开国县男,食邑三百户,从五品上。
到了唐代,亲王、郡王品级亦是如此,未有变化。《旧唐书》载:“皇兄弟、皇子,皆封国为亲王;皇太子子,为郡王;亲王之子,承嫡者为嗣王,诸子为郡公,以恩进者封郡王”。唐代皇帝的兄弟、皇帝的儿子,皆封亲王;东宫太子的儿子,皆封郡王;亲王的儿子,若皇帝特旨加恩,也可封郡王。
唐代,亲王为正一品,郡王为从一品,亲王是皇帝的兄弟或儿子,而郡王则是皇帝的孙子或侄子。此外,在唐代,郡王爵还会赐予臣子,如汾阳郡王郭子仪、汉阳郡王张柬之、扶阳郡王桓彦范、博陵哀王崔玄暐、南阳平郡王袁恕己等等,而亲王至唐高祖后,除赐予藩属国的君王,皆不会赐予臣子。由此,从这三点,我们就可看出唐代亲王的地位绝对高于郡王的。
宋元二朝,在亲王、郡王的设立上,则是依旧延续唐制,第一等爵为亲王,第二等爵为郡王,其品级也依照正一品、从一品而定,亲王地位高于郡王。
到了明代,亲王、郡王不再拥有品级。当然虽没有品级之分,但从亲王、郡王的待遇可以看出,明朝亲王的待遇还是高于郡王的。如郡王每年只能得粮六千石,钱二千八百贯,而亲王却能得粮五万石,钱二万五千贯,两者相差仅10倍。由此可知,亲王地位是高于郡王的。
除此,郡王不再是只有皇太子之子才能直接拥有,而亲王之子只能特旨加恩方可,明制:“皇子封亲王,授金册金宝,岁禄万石,府置官属……亲王嫡长子,年及十岁,则授金册金宝,立为王世子,长孙立为世孙,冠服视一品。诸子年十岁,则授涂金银册银宝,封为郡王”,在明代,只要是亲王的儿子,除嫡长子封世子外,其余子嗣皆封郡王。
到了清朝,亲王、郡王虽在品级上皆为超品,但却同样是亲王地位高于郡王。清代,亲王岁俸银1万两,禄米1万斛,而郡王岁俸却只有银5千两,禄米5千斛,由此可知在清代,亲王的地位是要高于郡王的。
总得说,自北周始设亲王、郡王以来,亲王的地位都要高于郡王,亲王始终是一等爵,而郡王始终也只是二等爵。多数情况,获封亲王的都是皇帝的兄弟和儿子,获封郡王的都是皇帝的孙子和侄子。
当然,有些时候,历代也会帮王爵、郡王爵赐给臣子,如明代,朱元璋就曾将王爵赐予功劳最大的六位开国功臣,即中山王徐达、开平王常遇春、岐阳王李文忠、黔宁沐英、宁河王邓愈和东瓯王汤和。再如唐代,李显也曾将郡王爵赐予有拥戴之功的五位大臣,即博陵郡王崔玄暐、汉阳郡王张柬之、平阳郡王敬晖、扶阳郡王桓彦范和南阳郡王袁恕己。
但是,不管朝廷将亲王、郡王爵赐予谁,亲王的地位都要高于郡王的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