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众们经常会看到古代影视剧中的“衙门”,相当于如今的地方法院,在《包青天》等一系列破案剧中,衙门是必不可少的地方,县令或者更高等级官员的大老爷,他们都配备着师爷、衙役、捕头、捕快等,开堂时师爷坐在大老爷旁边,出谋划策,衙役们总会喊着“威武”二字,威武的衙役和供使唤的捕快都是听命于县老爷的。那么这些人算是国家正式官员吗?只听说过中央下派官员到地方,但从未听说过衙役也是这样,还有更夫、狱卒等,他们的任免是由谁负责的呢?
首先说历朝历代的官职不尽相同,具体表现为官名、官员职责等,但大体上还是分为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,比如秦汉时期的“三公九卿”和隋唐以后的“三省六部”,这些在当时来说都是具有开创性的*治制度,一般这些官员都是朝廷任命的,被称为“朝廷命官”,除了国家正式官员之外,还有另一种吏员,同样是为国家和百姓办事,但吏员的地位比官员地位可是低多了,也可以说是不入流的官员。
古代的“官”和“吏”是有明确区分和界限的,官是朝廷任命,而吏则是被官员任免,吏是帮官员处理具体事务的人,也是主要和平民老百姓打交道的,官员主要是给他们下达命令,总不能让官员成为“光杆司令”,而且官员一般都是通过层层选拔的,他们有才华有能力,被朝廷选中,可不是要做跑腿算账的活儿。即便是最小的九品芝麻官,他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杂职属下。千万不要小瞧这些吏员,他们对于国家的安定和朝廷的威严有着很大的影响,切不可轻视吏员的作用。
官和吏有了区别是从秦汉时期开始的,在那之前并无多大差别,此时的吏虽然地降低了,但他们手中的权力没有太大变化,关于吏的选拔也是很严格重视的。吏的来源主要有三种,第一种是“推择为吏”,吏员也是要举荐的。
曾经韩信就想做个吏员,在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始为布衣,贫无行,无得推择为吏。”第二种则是考试取吏,秦朝时的刘邦就通过这种方式得了个官职,在《高祖本纪》记载:“及壮,试为吏,为泗水亭长,廷中吏无所不狎侮。”第三种是通法入吏。即熟悉法令者,考核通过即可做法吏等官职。这样看来,朝廷挑选吏员也是需要专门的相关人才。
那时的吏员选拔虽然严苛,但是通过以后就可以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福利,还有对应的官品,如此才算是施展一腔热血和抱负,可随着朝代的变迁,到了隋唐时期,吏的地位和权力更加被弱化,甚至是“不参官品”,成为不入流的最底层为朝廷办事的人,但却不可以享受朝廷的俸禄,而是由直接雇佣他们做事的官员发放俸禄,至于是否定期定量,那就不好说了。官员的俸禄是国家发放的,可以分出一部分给吏员,但若是贪财的官员不愿意分财,则会选择用违法途径谋财,如此便有了“贪官污吏”的说法。
唐代以后,吏员的名称虽不相同,但是职责大同小异,“盖居官责无旁贷,事有兼资,抱案牍,考章程,备缮写,官之赖于吏者不少”。尤其是到了元朝,元朝统治者打压汉官,让汉官帮助他们处理*务和文件,这就已经相当于是“吏”的职责了,科举无望的读书人为了生存,也只能到县衙取捉刀代笔,而蒙古人则都是掌权的官员。
明朝统治者再次加大了“官”与“吏”的差异,“吏”指的是各大衙门里,那些处理文书、送件的办事员。明成祖时期,朝廷规定,“吏”不能当御史,不准参加科考,即便是他们的子孙,也不能参加科考,也很少有人可以升迁为官。“吏”的地位如此之低,许多读书人都宁愿穷苦一生,而不愿意去做吏员,选择当“吏”的人大多是科考无望的落第秀才或是潦倒贫困之人。
国家基层还是需要大批吏员的,仅靠人们自愿选择的话,根本无法满足需求,所以吏的来源有多了几样,召募、罚充、轮差,召募便是自愿报名,同样是需要经过考试,录用合格者,而罚充就是将多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充作吏员,轮差就是说轮流着当吏员。通过这几种方式倒是可以基本满足朝廷对于民间的掌控,地方的吏员是很少流动的,流动的只有的是朝廷下派的长官,所以当地的吏员是很了解本地的风土人情,更容易帮助官员处理事务,同时也更有效地去执行官员下发的*策。
可这样一来,仕途无望的吏员可以借着官员的由头,欺压百姓,不管什么时候,民间的百姓总是处于最底层,即便是不入流的吏也可以欺负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