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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朝平定南宋,混一南北,是中国历史上的空前变局。以前北方游牧民族曾经屡次征服华北半壁山河,却未能平定江南,一统华夏。而元朝则是第一个游牧民族所肇建而统治全中国的征服王朝。
元朝的统一中国,一方面结束了晚唐以来四百年的分裂与扰攘,另一方面却对中国——尤其是江南——的文化与社会秩序造成甚大的冲击。
一、元初时宋朝遗民的遭遇
古来建立征服王朝的各北方民族中,蒙古人与汉文化差距最大,因而对中原传统尊崇最少。蒙古灭金之际,华北遭受兵之害极烈,当地社会文化亦受到巨大破坏,汉族文人甚至有“天纲绝,地轴折,人伦灭”的毁灭感。忽必烈即位后,元朝政府表面上已采行汉制,但对中原文化及社会传统的尊崇仍多局限。
元廷对各民族文化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,对各种思想与宗教不偏不倚,并予尊荣。儒家思想遂由“道”转变为许多“教”的一种,而儒士不过是一个受到优崇的“身份群体”而已。
元代士人,尤其是江南士人,在出仕问题上面临两大困难:
第一,元朝用人取才最重家世,即当时所谓“根脚”。此一“根脚”取才制,与唐宋以来中原取士以科举为主要管道的制度可说南辕北辙,大不相同。元朝中期以前,一直未恢复科举制度,汉族士人遂丧失此一主要的入仕管道。
第二,元朝为巩固其统治,实行民族分化,乃根据民族差异及归降时代先后,划分人民为蒙古、色目、汉人、南人四等,赋予不同待遇。在此族群等级制之下,南人地位最为低下,仕进最为困难。
伐宋战争中,元廷为求速胜而采取招降政策,降附官员皆优予高职。但是,元廷对南人极为猜忌,而北方汉人对南人亦甚歧视,多方排挤,至元十五年()即有诏汰江南冗官及“追毁宋故官所受告身”。南宋降官纷纷罢职,此后不仅“北方州县并无南方人士”,而江南地方官亦多北人。
南宋遗民谢枋得、郑思肖说元朝法律规定“九儒,十丐”,“介乎娼之下,丐之上者,今之儒者也”。这种说法并不可靠,或许是一种社会传闻,但这种传闻反映出江南士人所面临的问题及其集体心理。总之,元初江南士人在仕隐问题上所牵涉的不仅是有无出仕的意愿,而且亦是机会问题。
在出处问题上,江南儒士亦面临两种思想的新压力:
第一,两宋忠君观念的绝对化。古代孔孟倡导有条件的忠君观念,有如孔子说:“邦有道则仕,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”,人臣没有为一族一姓竭尽愚忠的义务。两宋时代,此一观念为绝对忠君观所取代,其形成与宋代君主专制政体的强化相平行。北宋司马光首倡尊君之论,认为君尊臣卑,“犹天地之不可易也”。
程朱理学更使君臣大义名分提升到近乎宗教的境界。二程、朱子皆视君臣关系为纲常中最重要之环节,“君臣父子,定位不易”,是“天下之定理,无所逃于天地之间”。可见君臣关系一经形成,永不可变。即使朝代变革,亦不可改事他主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,“忠臣不事二主,烈女不事二夫”都反映绝对化的忠君观念。五代冯道之历事四朝,便受到宋儒欧阳修等人之强烈指责。为朝廷守节遂成为人臣应尽的义务。
第二,夷夏之辨思想的制约。先秦儒家提倡尊王攘夷,严夷夏之防。但是先秦儒家区别华夏、夷狄之主要标准是文化,而不是种族,即所谓“进于夷狄则夷狄之,进于华夏则华夏之。”这种文化主义的夷夏观对外族统治并不强烈排斥,其所